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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大頭條

無照保母受僱月子中心 搥嬰後腦還當陀螺轉

宜蘭縣羅東鎮一名劉姓保母,不但無照,在月子中心工作時,為了阻止幼兒哭鬧,竟用手搥打嬰兒後腦,還放在膝上當陀螺轉,造成剛出生4天游姓幼童身受重傷,還引發癲癇的症狀,所幸緊急送醫開刀後撿回一命,全案檢方偵結,依傷害罪嫌起訴劉姓保母。

  • 宜蘭一名保母無照還把孩子當陀螺轉,遭到檢方起訴。(資料照,記者林敬倫攝)

    宜蘭一名保母無照還把孩子當陀螺轉,遭到檢方起訴。(資料照,記者林敬倫攝)

起訴書指出,25歲劉姓女子民國103年起受僱於「李媽媽月子養身膳嬰兒房」擔任保母,但她未領有保母執照,民國105年黃姓女子帶著剛出生4天的游姓兒子入住月子中心,劉女輪到晚班照顧游童。

沒想到,劉女竟因為游童哭鬧不止,先連續以手搥打孩子的後腦、前額、臉部及背部等處,見游童仍在哭鬧,劉竟把嬰兒當陀螺,放在膝上旋轉,並上下晃動,過程中還摀住嬰兒臉部及耳朵,還以強灌奶水的方式傷害游童。

飽受折磨的游童腦部受到重創,還因為被搖晃引發癲癇的症狀,所幸早班保母發現異狀,緊急將孩子送醫開刀,撿回一命;劉姓保母於偵查中坦承,確實曾如此對待游童,但沒有傷害的意思,她辯稱,自己雖然非領取正式執照的保母,但曾接受照顧嬰兒的專業訓練,本身也是護理專科畢業,當時是因為情緒急躁,才會將嬰兒旋轉,這是為了要協助排氣。

但檢方認為,一般成年人以手毆擊未足月的嬰兒後腦及身體各處,會造成嚴重傷害,這是眾所皆知的事實,劉女所辯是卸責之詞,所為根本不是在照顧嬰兒,明顯是故意傷害,依據醫院的診斷證明書、游童母親及早班保母的指訴,劉女犯罪事實明確,依涉及傷害罪嫌起訴。

新聞出處: 
自由時報
新聞露出日期: 
2017/08/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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