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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大頭條

投資賠億元 夫妻摟2幼女燒炭 全家4死

新聞出處:蘋果日報   

稚女何辜!新北市一對年輕夫妻因投資 期貨慘賠上億元,賣房還債後還負債6千多萬元,夫妻倆想不開,前晚竟開車載著7歲、3歲幼女到淡水,在車上燒炭自殺,一家4口共赴黃泉。妻子在遺書中提到 希望全家葬在一起,喪事從簡,「不要再為我們花太多錢了。」她的父親昨看到愛女全家死亡慘狀,悲痛又有些埋怨:「為什麼要把孩子一起帶走?」

警 方表示,燒炭身亡的夫婦張啟德(37歲)、孫安妮(37歲)結婚8年,育有女兒張珈瑄(7歲,就讀國小一年級)、張珈菱(3歲,就讀幼稚園)。鄰居說,孫 安妮的娘家是新北市永和區地主,在環河東路台大綠灣社區有十多間房產,孫安妮名下有一間約30坪的房子,市價1千多萬元。


孫安妮的妹妹無法接受殘酷事實,在案發現場哭泣。曾伯愷攝

投資期貨慘賠

警方調查,張啟德夫婦名下原有3間房產,張因長期投資期貨慘賠,賣了夫妻名下的板橋及三峽的兩間房子,還向岳家親友借了6千多萬元,但無力償還債務,他擔心債務拖累妻子與岳家,今年6月協議離婚,一家4口仍同住在台大綠灣社區。
孫父向警方表示,他有3個女兒,孫安妮是長女,前晚11時,他見長女全家外出,覺得奇怪,昨早7時叫小女兒去敲門但無人回應,調閱社區監視器畫面後,發現女婿前晚帶著一家人開車外出即未再返回,他擔心出事,趕緊拿鑰匙開門查看,發現長女在客廳留下一封遺書,隨即報警。



警方封鎖現場調查採證,在轎車內找到多件衣物。曾伯愷攝

「半年還不完」

警 方透過孫安妮的手機定位,發現訊號停在淡水福容飯店附近,於是通報轄區警員及海巡人員協尋,下午4時許在沙崙海水浴場附近找到座車。卻發現一家4口坐在後 座,爸爸張啟德抱著小女兒坐在副駕駛座後方,大女兒坐中間,媽媽孫安妮坐在駕駛座後方,4人已無生命跡象,副駕駛座上有一盆木炭灰燼。
消防人員到場將車門撬開,看到4人身上出現屍斑,研判死亡至少12個小時。警方初步勘驗,4人衣著完整,身上無明顯外傷,已排除他殺。
孫安妮留給父母的遺書提及,因為先生投資期貨失敗,「經過半年努力,還是無法償還」,她還說投資失敗是夫妻共同的選擇,請父母不要幫忙償還,並囑咐房子要快點辦理限定繼承,避免繼承債務。



陳屍位置示意圖
張啟德抱著3歲么女與妻子孫安妮、7歲長女陳屍在汽車後座。

子女非附屬品

鄰 居惋惜地說,孫安妮是家庭主婦,每天接送小孩上下課,母女感情很不錯,「如果不投資期貨,一家4口生活無虞,沒必要自殺的。」孫家親戚也說,孫父對女兒、 女婿相當照顧,知道女婿投資不順曾詢問是否需要幫助,但女婿總是回答:「沒事,我們可以解決的。」不料全家最後因債務走上絕路。
對此,中華民國兒童人權協會理事長賴勁麟指出,許多攜子女自殺的父母普遍將孩子當作自己的附屬品,又怕死後孩子無人照料,因而剝奪孩子生存權,這種觀念非常錯誤,政府及媒體應加強宣導,導正父母觀念。


攜子自殺觸法

律師林銘龍指出,父母攜子女自殺,若父母獲救而子女死亡,已觸犯《刑法》殺人罪,可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0年徒刑。若父母與子女均獲救,父母仍須吃上殺人未遂罪,奉勸父母切勿攜子女自殺。
元 大寶來期貨主管提醒,期貨的特性就是高風險,常常賺多也賠多,尤其是市場波動大時,投資人應牢記「維持足夠保證金、做錯即停損」兩大原則。元大寶來期貨說 明,假設投資人手上有500萬元資金,1口期貨保證金為10萬元,建議只能投入3分之1或4分之1資金,也就是最多買進12至15口,一旦市場波動大,保 證金不足,還可以隨時補繳。其次,當投資人看錯方向、導致保證金大幅縮水時,建議縮減投資部位或停損出場,以免愈做愈糟。

父母攜子女自殺 錯誤觀念與導正

●錯誤:子女是我生的,我可以決定他們的生死。
◎正確:孩子是獨立的個體,出生後就有獨立的人權,沒有任何人可以決定他們的生死。
●錯誤:子女年幼,未來沒有父母照顧會很可憐。
◎正確:親人可以協助照顧,政府的社會局和民間社會機構也可協助安置。
●錯誤:帶孩子自殺沒有刑責問題。
◎正確:父母攜子女自殺,若父母獲救而子女死亡,觸犯《刑法》殺人罪,可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0年徒刑。
若父母與子女均獲救,父母犯殺人未遂罪,法官將依殺人罪酌情減輕刑責。
資料來源:中華民國兒童人權協會理事長賴勁麟、律師林銘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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